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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8, 2024 0:48:54 GMT -5
我注意到今年赦免令中的这一条款: “第 6 条 - 圣诞节赦免也适用于属于《宪法》第 144 条所述公共安全机构的公共人员,并且在履行职责时或因履行职责而被定罪的, 即使是暂时的,对于三十多年前实施的行为,从本法令发布之日算起,并且在实施时不被认为是令人发指的。唯一一段。该上限的规定也适用于以下人员:在该法案实施时,他们是《宪法》第 144 条所称公共安全机构的一部分,属于公共代理人”。 因此,该设备到达了所有多年前)发生的所谓“卡兰迪鲁大屠杀”中被定罪的人。 此外,直到1994年,即所谓的“卡兰迪鲁大屠杀”之后,合格的杀人行为才开始被视为令人发指。 由于《联邦宪法》第 5 条第 XL 款和《刑法典》第 2 条独一段的明确规定(刑事法典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任何更严厉的刑法都无法追溯至其生效之前。最严厉的刑法)。因此,即使赦免令没有这样规定,刑事规则或具有刑事影响的规则也只能具有追溯力,以使被告或被定罪人受益。根据现行立法,符合条件的杀人罪仅根据事实之后的第 8,930/1994 号法律被列为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并被纳入第 号法律。 因此,唯一可能的宪法解释是,正如该法令已经确定的那样,对于给予赦免,在事实发生时而不是在该法令公布时,该罪行不能被视为十恶不赦。 赦免(或个人赦免)和赦免是共和国总统的责任(《宪法》第 84 条第 XII 条)。他们可以取消刑罚或减刑(减少刑罚或用较温和的刑罚代替)。如果刑罚消灭,则恩惠和赦免称为全部或完全;实现刑罚的某些方面,无论是减少刑罚还是用较轻的刑 WhatsApp 号码 罚代替(减刑),都称为部分刑罚。宽限和赦免都是通过总统令授予的,由刑事执行法院宣布对受益人的刑罚消灭或减刑。 与宽限不同的是,宽限是针对个人的,涉及特定的人,取决于被定罪者、检察官办公室、监狱委员会或行政当局的挑衅,而赦免是一种集体和自发性质的措施,不需要提出请求。它必须由司法机构进行评估,以核实特定人是否可以受益。法官只负责判定是否存在制约利益的客观和主观要求。一旦满足要求,法官应利害关系方、检察官办公室的请求,或监狱委员会或行政当局的倡议,依职权宣布刑罚终止(《刑事诉讼法》第 107 条第二款)。 CP)或将根据具体情况下令减刑(减刑或更换较轻的刑期)。 因此,在巴西,由于这是由共和国总统在满足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确定的主权宽大措施,因此由治安法官简单地宣布受益人的惩罚性消失,这样他就不会履行所判处的监禁刑罚仅影响定罪的次要后果,包括失去职位和赔偿义务。 应该指出的是,即使被理解为针对某一事实,由于总统可以授予宽限,类似于集体赦免的机构,唯一的实质性区别是针对特定的人,我们并不认为违宪。或授予时的非法行为。其中一项和另一项都可以根据共和国总统的便利和机会授予,但宪法和法律限制不得对那些犯有令人发指的罪行和类似罪行的人(第5条,XLIII,CF和第2条) ,I,法律。因此,由于我可以向每一个被谴责的人授予恩典(个人赦免),所以我认为集体宽恕参与该悲伤事件的每个人都没有障碍。 事实上,我注意到,联邦宪法赋予共和国总统以赦免个人的特权,作为主权宽大的一种形式,但它并不以任何人的请求为条件,而且可以当然,确切地说,它是在其职权范围内的自由裁量行为,甚至不需要说明其决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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